各基层妇委会:
为激励广大妇女爱岗敬业、成才奉献,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动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根据《全国“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管理规定》,厦门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2013年度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并对2011年以前认定的全国级、省级和市级“巾帼文明岗”进行复查。
凡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2013年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13年6月14日(星期三)前送到校妇委会。校妇委会经研究后,报送厦门市妇女联合会。7-9月份期间将进行新申报岗的验收考核。
参加复查的全国级、省级、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单位,需填写《全国、省级、市级巾帼文明岗复审汇总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复查材料于2013年6月14日前报送校工会,7-9月期间市妇联将进行部分全国、省、市级岗的抽查。下半年,省妇联将对我市的省级岗及全国岗进行复审。
附件:
1、《厦门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3年度“巾帼文明岗”申报及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3厦巾领2号文(巾帼岗申报及复查).doc
2、《2013年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013巾帼岗申报表.doc
3、《全国、省级、市级巾帼文明岗复审表》
2013巾帼岗复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