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妇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厦门市妇联拟联合市委文明办,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最美家庭寻找推荐活动。现将我校寻找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找推荐名额
市级最美家庭3户
二、寻找原则
(一)凡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在家风家教、孝老爱亲、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特别是家国情怀、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与活动。(具体见附件4)
(二)按照“谁是最美家庭,群众说了算”的寻找原则,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切实把事迹可信可学的最美家庭寻找出来、推荐上来、宣传开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四)已荣获市级以上“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不再参与此次推荐。
三、材料要求
填报《厦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2023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厦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情况核实表》(见附件3),其中,附件1表格800字家庭主要事迹材料要求事迹典型突出且具体真实,需在“家庭所在社区(村)或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处盖章;附件2表格需在“推荐单位”处盖章;附件3表格需要户主夫妻双方手写签名确认。请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盖章)报送校妇委会,电子版发送校妇委会邮箱。
联 系 人:董佳闻
电 话:2180819
电子邮箱:xdfwh@xmu.edu.cn
联系地址:思明校区颂恩楼620室(校工会)
请各基层妇委会在所在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深入挖掘本单位最美家庭,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附件:
附件1:厦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申报表.doc
附件2:2023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3:厦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情况核实表.xls
附件4:厦妇〔2023〕16号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市委文明办关于做好2023年厦门市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厦门大学妇委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