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第二届“鹭岛十佳巾帼好网民故事”征集推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年09月27日

来源:

浏览:

各基层妇委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广大女性在弘扬网上正能量、建设清朗网络空间中的重要作用,讲好新时代厦门市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故事,引导全市广大女性网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立潮头、勇毅前行,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巾帼力量,根据《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的通知》和《福建省妇联 福建省委网信办关于开展2023 年度“争做八闽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厦门市就开展“鹭岛十佳巾帼好网民故事”评选活动制定了方案,我校转发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要求,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各行各业女性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弘扬网上主旋律、传播网络正能量、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繁荣网络文化创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典型故事,生动展现全市广大女性网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二、推选条件

  故事必须正面真实,主人公原型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事迹突出,重点征集5种类型的优秀故事:

——社会正能量类:在网上创新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新时代中国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倡导女性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宣传女性正能量事迹上有鲜活事迹和突出成效。

——公益慈善类:通过网络积极参与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在帮困解难、关爱帮扶、妇女儿童维权、卫生健康、绿色环保等公益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有效激发社会公众参与公益热情。

——网络治理及网络安全类:参与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清理网络不良信息,为营造安全健康网络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或者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专业技能,积极协助有关方面消除网络安全问题和风险,发挥突出作用。

——产品创作类:积极创作短视频、动画、漫画或图文等内容积极、形式生动、质量较高的网络文化产品,在网上传播广泛,正面引导效果好。

——网络素养教育类:主动普及网络知识、宣传文明上网理念、纠正不良用网行为,敢于同网上不良现象和不法行为作斗争,在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增强网络素养、净化网络环境、培养网民文明用网习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具体安排

  1.海选推荐(2023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采取组织推荐和网络征集相结合的办法同步进行。组织推荐由各推荐单位推报。网络征集具体方式通过厦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和厦门网发布。届时,推荐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征集要求自行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和视频。

 2.综合评审(2023年10月31日前):由市妇联、市委网信办对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审。

3.总结宣传(2023年11月1日—11月30日):每类前两名故事入选第二届“鹭岛十佳巾帼好网民故事”,由市妇联、市委网信办颁发获奖证书,通过市妇联、市委网信办所辖媒体及厦门网专题页面等媒体宣传,并择优推荐参评全国“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八闽十佳巾帼好网民故事”评选征集活动。

四、报送要求和渠道

1.推荐名额。各基层妇委会视工作实际推荐(类型不限),校妇委会择优推荐。

2.报送材料。推荐需按要求填写《鹭岛十佳巾帼好网民故事推荐表》(附件2)、《推荐故事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xdfwh@xmu.edu.cn),纸质版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送至校妇委会(校工会)。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2180819,地址:颂恩楼620办公室。

3.报送要求。每个推荐故事需附工作照 2 —3 张,证件照 1—2 张,介绍相关人物和故事的短视频 1 个。工作照清晰度不低于 1920∗1080,证件照大小不低于 100KB,短视频清晰度不低于 1280∗720、长度不短于 3 分钟,可通过网盘、光盘、U 盘等方式报送。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12日。



   附件1:厦妇〔2023〕2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厦门市“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鹭岛十佳巾帼好网民故事”推荐表.docx

 附件3:推荐故事信息汇总表.docx

                                 


   厦门大学妇委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