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女性发展报告
从妇女社会地位变迁看天津妇女发展状况
——基于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分析
编者按
中国城市女性发展与性别平等状况是衡量中国社会女性发展与性别平等的重要指标。本文以天津市为例,通过对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描述了天津市女性发展的整体状况,指出了女性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提出了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推动妇女发展的对策建议。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我国妇女事业发展的关键目标,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天津市十分重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2010年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天津市女性在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经济及政治地位等方面都有了显著变化。
天津市女性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与第二期妇女地位调查相比,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女性的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保健水平明显提升
女性健康是反映妇女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调查结果显示, 71.9%的女性认为自身健康状况良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较2000年提高了13.4个百分点。与男性之间的差距也从7缩小到了4.4个百分点。
在女性保健方面,在近三年中,做过健康体检和妇科检查的女性比例为52.9%和69.8%,比2000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和47.7个百分点;35岁以下女性做产前检查、医院分娩的概率,均在90%以上,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女性受教育水平明显提升,青年女性受教育程度高于男性
天津市18岁~64岁女性接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的比例为26.9%,接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为57.4%,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16.7和24个百分点。30岁以下青年女性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为59.6%,比男性高2.1个百分点,比全国女性高29.2个百分点。
——女性就业层次显著提升,社会保障状况良好
调查结果显示,十年间女性从事第一、二产业的比重降低了25.8和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比例上升了29.7个百分点。城镇女性中各类专业技术、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人员的比例显著上升,生产工人的比例大幅度下降,女性的就业结构层次不断提高,就业结构趋于合理,已经由单纯的生产性劳动向服务行业大规模转移。
天津市女性高层次人才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86%,其中98.5%的人能够主动进行知识、技能更新,89.1%的人对自己的发展有明确规划。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主动参与公益活动的女性均高于男性,呈现出较强的成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大多数女性高层次人才拥有平等和谐的夫妻关系和支持性的家庭环境。
从女性的社会保障状况来看,女性社会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覆盖率分别为71.7%和88.2%,比第二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提高了6.4和40.8个百分点,女性的社会保障状况有了长足的进步。
——女性参政意识增强,农村女性进步明显
调查显示,97.1%的女性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62%的女性至少有一种民主监督行为;10.6%的女性参与过各级管理和决策;均比2000年有显著提高。农村女性在近5年中,有84.8%参与过村委会的选举,并有77.6%的女性在投票时能够尽力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农村女党员中有80%是近10年加入的,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近10年女性的参政意识逐步增强,城乡女性进步同样显著。
——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提升,家庭事务决策更加平等
调查显示,90.9%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比较满意或很满意,高于全国5.7个百分点;女性家务劳动时间也由2000年的每天253分钟降为179.1分钟;参与家庭重大事务如“盖房、买房”“从事何种生产”“投资贷款”“孩子升校/择校”等决策方面,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的比例都在81%以上,比十年前有了显著提高。
天津市女性发展存在的问题
天津市女性社会地位在取得相应进步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虽然天津市女性受教育水平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城乡之间的差距依旧突出,调查显示,城镇和农村女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城镇为72.3%,农村仅为14.7%。
其次,女性收入问题依旧突出。调查显示,男女两性经济收入差距有拉大的趋势,女性平均收入水平只占到男性的68.9%;城乡女性分别为男性的74.1%和53.5%。
再次,女性领导的职务等级偏低,政治参与程度不够。调查显示,女性作为负责人的比例远低于男性,女性难以进入决策层。
此外,传统的性别观念又有所回潮。调查显示,58.9%的男性和50.1%的女性赞成“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对于“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也有43.2%的被调查者赞同,较2000年均有提升,其中女性提升比例高于男性。由此可见,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和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的任务依旧任重道远。
提升女性社会地位的对策建议
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及近年来的研究成果,提以下建议。
——国家层面:制定政策,监督落实,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立法中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引导形成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在政策的制定、社会资源配置与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中,切实制定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与女性发展相协调的政策、法规,尽快消除在各领域的性别歧视。
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的代表性作用。积极承接政府的转移职能,充分借助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途径,实现建议党委、影响政府、宣传社会、参与协调、推动立法、监督政策目的。
建立各方联合推动机制。全面实施“两个纲要”“两个规划”,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并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家庭友好型、妇女友好型社会政策。
——社会层面:强化宣传,优化环境,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
提倡和宣传平等、文明、进步的性别文化,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的男女平等意识的培训,促使社会性别意识体现在党委政府的决策主流、领导者的决策理念和全社会的共识中。
利用大众传媒和资源优势,加强对媒体的引导和监督,制止、消除针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建立健全女性帮扶网络机制,辅助弱势群体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环境。
完善企业和各类组织的制度安排,减少在招聘、用工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鼓励出台有助于女性家庭工作平衡的规章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倡导形成男女平等的社会文化。
——个人层面:更新观念,自立自强,不断自我超越
培养自立自强的意识,强化自我发展的责任感。作为新时代的女性,要积极丰富自身知识储备,提升科学技能水平与综合素质,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政治参与决策能力、职业发展竞争能力以及家庭工作平衡能力。
树立全新的性别观念,将社会性别平等的理念根植于心。充分认识男女平等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自身权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从个体思想层面形成推动实现社会性别主流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学会自我超越,实现自身价值,推动职业生涯的更好发展。
(作者为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张再生)
(转自2013年12月17日 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