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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在我校闭幕

日期:200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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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在我校闭幕
 
2006年11月9日
       经过三天热烈而深入的交流研讨,2006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于11月8日下午在我校落下帷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名誉会长彭珮云,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陈秀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国玲、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赖祖胜,省妇联副主席马义英,校党委书记王豪杰、校党委副书记陈力文等领导出席闭幕式。闭幕式由中国妇女研究会秘书长、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主持。
    会议期间,彭珮云同志莅临各会场参与讨论并做重要讲话。她充分肯定了大会的主题、组织形式、与会者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广泛参与。她强调,妇女问题既是性别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社会问题。只有整个社会向前发展,妇女问题才能解决,所以,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她希望广大妇女理论研究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握好努力促进发展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关系,要在性别视角分析社会问题,特别是要关注问题、分析问题,要总结经验,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闭幕式上,陈秀榕作总结讲话,她提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动新农村建设与性别平等的研究,要充分发挥“四位一体”的研究网络优势和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的功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她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课题,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促进性别平等既需要不同学科的研究者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更需要各地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妇联组织进行积极探索。她希望大家充分认识目前的形势和任务,认清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中性别平等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问题,多视角,提出更多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设对策,使妇女性别研究更好地为和谐社会的大局服务,为妇女运动的实践服务,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妇女性别的研究。
    会议期间,与会者以主题报告、大会发言、参与式讨论等形式围绕“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妇女参与农村经济发展与反贫困”、“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创造有利于农村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四个专题,从不同学科、层面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讨论,达成了六点共识:
   一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要高度重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性别平等的关系。二是充分认识农村妇女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她们在民主管理、乡村规划、农业生产和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三是充分认识妇女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增收致富中的主力军作用,将性别平等的观点纳入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社会行动之中。要大力发展农村妇女新的经济组织,鼓励农村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现代农村女性,提高经济收入。四是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五是努力创建有利于农村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男女平等。六是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党委宣传部 王瑛慧)